民法典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,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,规范了借贷行为。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;自然人之间借款的 ,今年8月20日,
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 ,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形 ,且不再设置24%至36%的年利率保护区间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<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>的决定》亦贯彻落实了民法典精神 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。自然人之间借款的,将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,视为没有利息。
市民在生活中若碰到书写借条、从年利率24%降为一年期LPR(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的四倍,